1、办理报销申请手续,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在地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2、等待材料审核,在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3、报销申请完成,若核查过程无误,即申请成功,申请人在领取了《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后,就可以报销。超过6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从40%到70%不等。补偿比例600元—800元,补偿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