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变更并非随意,需遵循严格的程序。首先,应将诉讼时间控制在30日以内并采纳特殊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其次,若对监护权存在纠纷,可依照法定程序指定监护人。对此,相关各方如对指定结果不满,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直接申请法院重新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