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诉讼的管辖权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已作明确规定。一般而言,由被告常居地法院行使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常居地不一致,则由后者管辖。然而,当出现特殊情形,例如被告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监禁时,原告住所地或常居地法院亦有权审理此案。因此,在异地提起离婚诉讼前,务必先确认该地是否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管辖权。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此外,起诉离婚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总的来说,能否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需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