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取决于双方协商。若不再续签,处理补偿问题需考虑以下因素:其一,如属企业不予续订,应给予经济补偿;其二,倘若员工不愿继续签约,依具体情况也可分为两种情形:若企业保持或增强原劳动条款,而员工仍坚持不续约,则无需补偿;反之,若企业降低原劳动条款,员工拒绝续签,则有权请求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以员工在企业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计,未满半年者则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