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追回已支付的房款,共有三大途径可供选择。首先,与开发商进行直接且认真的沟通协商。尽管开发商等商业主体可能会倾向于遵守法律原则,然而在处理纠纷时,通过协商解决或许更为可行,以共同寻找双方能够接受的共赢之策。其次,针对具体问题,购房者有权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但需注意的是,投诉并非简单的诉苦,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此外,商品房的销售形式包括预售及现售两类,相应的管理规范各异,需购房者悉心理解。当开发商涉嫌违规操作时,投诉才有可能对其施加压力。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购房者可考虑采取司法诉讼手段。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协议或完成网签手续,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始终成立。因此,因解约引发的争议,购房者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满足相关法律条件,便有望获得法院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