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土地使用权可由私企及个人竞购。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外资或民企均有权参与国企土地使用权的竞买。成功竞购土地使用权者,在50年使用期限内可行使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利,其合法权益将受到我国相关法律保障。【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