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提升前两届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其中,《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包括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可将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运至区域中心外进口博览会保税展示展销场所进行展示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上海海关隶属上海会展中心海关作为进博会的常态化服务机构,提供监管和服务保障。通过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技术,对参展商、展览品信息提供全流程监管服务,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集约化的进口博览会全流程监管服务模式。期间,上海海关将派员入驻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提供通关、监管、咨询等服务。对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提供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办理税款担保。境外参展商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持《进境物资证明函》和《进境物资清单》,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对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口博览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委托上海海关及相关海关就近就地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审批工作3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照“便利可操作”原则,委托上海海关对展区内销售的进口水产品、乳制品、燕窝境外生产企业行使受理和审查权,并免于境外实地评审,审查通过后海关总署发放临时注册批件。在主要口岸为进口博览会设置贵宾礼遇通道、进境展览品报关专用窗口和查验专用通道,优先办理申报、查验、抽样、检测等海关手续,实行即查即放。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的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支持与参展国家或地区检疫准入谈判,加快风险评估进度,支持风险水平可接受的农畜产品参展并实现对华贸易,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对进口博览会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少量试用、品尝的,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可展前抽取样品检验,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在展会现场少量试销的,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在进口博览会结束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准予核销结案。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可以将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运至区域中心外进口博览会保税展示展销场所进行展示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