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夫妻共有财产范围:以下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应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共同财产并由双方共同拥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所获收益;(3)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排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以及(5)其他应属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