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对移交单位档案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只有符合要求才能发放档案验收合格证。市档案局(馆)收集编研科负责发出档案进馆通知书,并详细记录档案门类及数量。同时通知市档案局保管利用科,档案进馆通知书发出一周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保管利用科提交档案。档案馆收集档案的途径包括:1.档案室每年定期移交的档案。2.被撤销机关的档案,这些档案可能由被撤销机关移交,或者档案馆主动介入接收。3.征集历史档案。立档单位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步骤如下:1.进馆档案应保持全宗的完整性,并符合案卷质量要求。2.立档单位需编制组织沿革、全宗介绍以及相关检索工具,并随档案一并移交。3.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进行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档案管理要求包括: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2.恪守职责,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各级档案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