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次判决与起诉次数并无必然关联,关键在于夫妻间感情触礁程度。若依法判定如重婚、家暴、遗弃、恶劣嗜好且屡教不改、长期感情不合导致分居两年以上等情况,即可一次诉讼便可判离。然而,若证据不足,即便经历多次起诉,法庭仍可能酌情不予批准离婚申请。司法机关最终判决的唯一依据,即为夫妇之间情感上无法挽救、彻底断裂的程度。在每次诉讼之后,法院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感情现状、婚姻基础、离婚缘由以及否存有和解可能等。因此,仅凭起诉三次便下结论未必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