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有明确要求,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此外,申请者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通常为二级乙等以上。对于方言复杂地区,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申请者还需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检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第十三条中明确指出,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必须包含“传染病”和“精神病史”项目。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教师资格者不得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以保障教育环境的安全与健康。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学质量。对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确保每位教师都能胜任其教学任务。此外,体检合格证明是申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申请人需按照指定医院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供合格证明。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申请人的个人健康,也有助于确保教育环境的安全。最后,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也是申请过程中的关键内容之一。申请人需提交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综上所述,申请教师资格者需满足多方面的条件,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水平、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等。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教育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