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通常支付至子女成年,即18周岁。然而,若在子女成年后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且收不抵支;(2)仍处于高中以下学业阶段;(3)确实缺乏自理能力与生活条件。另外,若子女年满16周岁,自身经济状况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直至16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