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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充协议丢失的处理办法

2024-11-12 20:59:37

遗失购房补充协议可通过废除剩余合同并重新签署新合同解决。细节如下:1.尚未进行预售登记时,如若不慎丢失购房补充协议,仅需撤销剩余合同并重新签署新合同即可;2.已完成预售登记且正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期间若遗失购房补充协议,则需要在当地报章发布合同作废公告,期满3个月后前往预售登记机构申请解除已签合同,之后重新签署新合同。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