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合同无效,亦不会撼动其违约条款的有效性。若合同未生效或被撤销或终止,解决争议的条款仍会留存,如违约责任、解除权、损害赔偿及诉讼法院等规定。而当合同无效时,仍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条款保留效力:首先,关于争议解决的专属条款;其次,由于合同无效导致的对因无效合同获取财产的返还;最后,违约一方可受偿因合同无效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