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相应情况下可向父母提出抚养费增减请求。下列几种情境下,子女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1)原定养育费用无法支撑现今当地实际生活成本;(2)由于子女疾病或学业原因,实际需求超出原定花费金额;(3)存在其他合理理由需增加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