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须向被解雇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措施。具体标准为:员工在企业服务每满一年,企业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视为一年;未满六个月的,则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企业以非法理由解雇员工,即解雇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则需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内的平均收入。值得注意的是,若月工资超出企业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将按照该三倍数额执行,且补偿期限不得超过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