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人需提供物质与精神两方面援助于老年人,具体为经济供养、生活照顾及心灵安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若成年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则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顿的父母有权向其索取赡养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