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与珍贵文物罪即违反文物保管制规,擅自向外国人出售或者赠送自身所藏国有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这一违法行为可导致嫌疑人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等法律制裁。更为严重的是,若单位实施此不当行为,还将被追究双重责任,即需对单位予以罚金惩罚,且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按照个人犯罪同样程度加以惩治。【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