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患有癌症的配偶有权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的核心为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若患者疾病引发家庭角色转换,以致感情破裂,法院将依据事实证据及法律条文进行裁决。然而,在财产分配上,法院通常会兼顾双方实际状况,特别是对病患一方予以适度关照。此外,若患者患病期间其配偶未能尽到抚养责任,此举亦有可能影响离婚判决结果。总而言之,癌症本身并不构成离婚障碍,但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对相关事宜的处理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