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主要有发起设与募集设两种模式。1.发起设,是指由发起人全额或首期认购所有股权组建新公司。2.募集设,是指发起人仅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向社会公众募集以建立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