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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条件

2024-11-27 23:21:14

申请条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时,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所在地。若被投靠人是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或军人,则不适用此条件。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申请材料申请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办理流程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入登记,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除上述情形外,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在提交申请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真实有效,特别是亲属关系凭证材料,需提供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效证明。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户口簿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最后,完成所有手续后,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申请人的意愿进行户口迁移。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建议申请人耐心等待,并随时关注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