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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电动车头盔规定

2024-11-27 22:06:22

自2020年5月15日起,昆明的交警部门开始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管理。对于那些未佩戴头盔的人员,交警会现场开具提示单,进行安全提示。同时,昆明还设立了20个非机动车教育点,通过观看交通事故视频和学习交通法规,增强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昆明交警强调,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主要是进行劝导教育和安全提示,但从安全角度出发,强烈建议所有驾乘人员佩戴头盔。未来,随着“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的推进,对于不佩戴头盔的行为将进行查处。关于摩托车驾乘人员是否需要佩戴头盔,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员如果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会受到警告或50元至100元的罚款。昆明交警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