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协管员通常不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他们是通过合同招聘的方式产生的,与海关公务员不同,后者属于国家行政编制,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选拔。海关关员的制服是由国家配给的,而像全国海关教培中心、海关信息中心这样的单位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其正式职工拥有事业编制,并不穿制服。事业单位一般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具备法人实体特征,并且大多数由国家出资建立。它们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投入主要不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虽然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非营利组织,但在中国,事业单位与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部分原因是社会自治能力不足。协管员作为合同制员工,其主要职责是辅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如宣传法律法规、日常巡查和报告违规行为等,但不具备行政执法权。他们通常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任务。协管员的聘用通常包括试用期限,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一般一年一签,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由聘用单位负责。总的来说,协管员不属于国家行政编制,也不具备事业单位编制,而是通过合同制度进行管理和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