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涵盖多种房屋类型,具体如下:对于购买商品房而言,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职工家庭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同时,需满足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及以上。对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贷款首付比例有所不同。购买商品房时,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且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若购买经济适用房,则首付比例不低于20%。首付款比例还需考虑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此外,申请商业组合贷款或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时,还需同时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购买拆迁安置房和公有住房同样需满足上述条件。其中,拆迁安置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而公有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首付款比例同样需考虑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购房时,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所有购房行为均需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