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的招生政策主要针对本地户籍和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对于城区户籍的学生,入学遵循“三对口”原则,即学生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需一致,以确保公平公正。具体来说,2019年底以前户籍在城区的学生可直接在对口学校入学;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迁入城区的学生则需符合“三对口”原则,若学校有剩余学位,可以放宽入学条件;7月1日至开学前迁入的学生和不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城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则依据乡镇中心校和初中学校的服务范围,确保学生在划定的学校就读。入学报名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等材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遵循“两为主”原则,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具体安排在特定学校,如凤栖小学、第一民族小学等,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户口簿、就读申请表及合法证明。对于残疾儿童,秀山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确保所有适龄残疾学生能够接受普通教育。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将由学校和相关部门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招生政策还包括关于入学年龄、招生时间、招生班额以及招生要求的具体规定。招生年龄原则上为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招生时间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在7月30-31日进行报名,城区小学则在8月20日进行报名。招生规模及班额需严格控制,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过程中严禁择校乱收费、跨范围招生宣传及采取考试选拔学生。同时,学校需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规定,促进教育公平,并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