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符合条件的非长沙户籍居民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基本条件包括:在长沙连续居住超过六个月,同时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或连续就读中的任意一项。合法稳定就业指的是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或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情形。合法稳定居住则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租赁房屋、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则指在全日制教育机构取得学籍并就读。申请居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以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单位提供的宿舍证明等。申请流程包括: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社区民警审核申请材料及居住登记信息;如材料不全或居住登记不满半年,将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及领证时间;符合条件者,由派出所基础副所长审核并通过后制证。从受理申请到制证,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完成,偏远地区或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办理地点方面,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高新区各有指定的发证窗口,而雨花区、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的居民则需到居住地的派出所领取。首次申请居住证免费,换领或补领则需缴纳相应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