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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药品的管理制度

2024-11-26 22:43:48

1.高危药品包括但不限于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以及细胞毒化药品等。2.应设立专门的区域存放高危药品,并与其他药品分开,以确保安全。3.存放高危药品的区域应设有醒目的标识和黑色警示牌,以提醒药学专业人员注意。4.在使用高危药品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论证,并确保有明确的适应症。5.高危药品的调配和发放应采取双人复核制度,以保证准确性。6.对高危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7.定期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对高危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并进行判断和定期的总结汇总,以便及时向临床医护人员反馈。8.对于新引进的高危药品,必须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并在引进后及时向临床医护人员提供药品信息,以指导合理用药并确保用药安全。扩展资料:在中国,对高危药品管理的研究相对较晚受到重视。不过,自2011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等级医院评审将高危药品管理纳入评审内容,这促进了国内对高危药品研究配方的快速发展。2008年7月18日,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了《高风险品种“风险管理计划”推进行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危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