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生产中使用的氯气作为消毒剂,余氯的水平应保持在0.3mg/L以上。2006年底,经过修订,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发布,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使用氯气及游离氯制剂作为消毒剂的水质指标作出了明确规定:1.当使用氯气或游离氯制剂进行消毒时,需保证与水接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出厂水中的余氯含量应不低于0.3mg/L,而管网末梢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维持在0.05mg/L以上。2.若采用一氯胺(总氯)作为消毒剂,与水接触时间应至少为120分钟。出厂水中的余氯含量应大于或等于0.5mg/L,管网末梢水中的余氯含量也应保持在0.05mg/L以上。3.使用臭氧(O3)作为消毒剂时,接触时间至少应为12分钟。出厂水中的臭氧限值为0.3mg/L,而管网末梢水中的余氯含量应不低于0.02mg/L。若混合氯,总氯含量应达到0.05mg/L以上。4.当二氧化氯(ClO2)作为消毒剂,接触时间至少30分钟。出厂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应超过0.8mg/L,余氯含量应大于或等于0.1mg/L,管网末梢水中的余氯含量也应维持在0.02mg/L以上。以上规定确保了自来水在输送过程中的消毒效果,保障了饮用水的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