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收到诉讼费用后,并不代表起诉已经成功。如果法院驳回了起诉,通常会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一个典型的起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至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将判断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如果属于本院管辖,立案庭会开具缴费通知,要求当事人缴纳诉讼费。3.当事人根据缴费通知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并凭银行出具的收据回到立案庭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相关诉讼文书。需要注意的是,法院的收案与立案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出具立案登记,表明材料已接收,但此时尚处于形式审查阶段。法院还需进行实质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一旦法院决定立案,会向当事人发送缴费通知书,此时可以认为案件已被正式受理。起诉流程大致如下:1.原告需要提供主体资格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以及企业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提交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3.当事人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两份证据清单,并由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在当事人完成必要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应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如有困难,可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申请未获批准仍不预交的,法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6.立案后,案件将进入法院排期开庭阶段。当事人应遵守法院的工作安排,并在案件结束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如有多退少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