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4日,广州宣告解放,当时的广州市地位为中央直辖市,直到1950年,广州市归中南军政委员会管辖。到了1954年,广州正式划归广东省领导,成为省辖市。广州的限行规定明确指出,限行措施在特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执行,不受上下班高峰期的影响,周末也不例外。非广州市的中小客车进入管控区域后,连续行驶时间不得超过四天,若要再次进入,则必须间隔四天以上。此外,还有一系列日期期间,广州的“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将不实施。这些日期包括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广东省委全体会议期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以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举办期间。在这些特定时期内,非广州市籍的中小客车可以在管控区域内自由通行,不论是行驶还是停驶,都将计入停驶时间。以上政策由广东省公安厅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