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自2020年3月至12月,海口市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补助金。具体而言,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均可申请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上限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补助时长为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失业人员将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代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福利待遇。同时,领取补助的期限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关于海口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具体发放依据如下:如果失业保险金金额不低于本省一类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则按一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若金额低于或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则按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失业补助金的信息,包括办理入口、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申请流程等,可以关注“海口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回复“失业补助”,即可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