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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哈尔滨落户政策

2024-11-27 00:11:59

哈尔滨的落户政策涉及多种情况,其中最常见的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未成年子女的落户。对于应届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再择业,需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用人单位介绍信、哈市毕业生主管部门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对于未成年子女随父母落户,则需携带个人申请、子女和父母户口、身份证、居委会证明等资料。在引进人才落户方面,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士,可以携带相应的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此外,对于招商引资,包括投资、发明专利持有者等,也有明确的落户政策,需携带相应的证明文件。调工、调干、复员、转业军人及随军家属等特定人群,也有特定的落户条件。“三投靠”落户则包括妻子投丈夫、丈夫投妻子、父母投子女、收养子女等情形,每种情况都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其他条件落户,如作家、文艺工作者、国家健将级运动员等,以及业绩突出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见义勇为者,也有相应的落户政策。政策还规定了各项审批落户时限,调工、调干、随军家属、复转军人落户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购买商品住房或投资建厂、办企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投靠”落户则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2020年,哈尔滨实施了多项新的落户政策,其中包括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土地被征用的郊区农业人口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及稳定经济收入可申请落户;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房取消《评估报告》等。此外,哈尔滨还推行了持居住证申请落户的政策,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权利,并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农民进城落户后,将享有7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受教育权、就业扶持、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体系、住房保障等。同时,农民进城落户不得强制退出“三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自2018年11月1日起,黑龙江省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居民可自愿更换居民户口簿。同时,相关政策也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