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意识活动的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以及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首先,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体现了意识的能动作用。人们在反映客观世界时,总是基于一定的目的和计划,这使得人们的行动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和预见性。例如,在科学研究领域,科学家们会设定明确的研究目标,并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以探索未知的领域和解决特定的问题。这种目的性和计划性不仅指导着科学家的实践活动,还推动着科学知识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其次,意识活动的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也是意识能动作用的重要表现。人们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还能通过思维活动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创造出新的思想和观念。同时,在面对复杂多样的信息时,人们能够自觉地选择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屏蔽无关或有害的信息。例如,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艺术家们会运用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作出独具匠心的艺术作品;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选择性地关注特定的信息和事物。最后,意识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是意识能动作用的最高表现。通过实践,人们能够将自己头脑中的观念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这种改造作用不仅体现在物质生产领域,如科技革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体现在社会制度和精神文化等方面。例如,在社会变革时期,先进的思想观念能够引领人们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社会新秩序;在文化领域,优秀的文艺作品能够陶冶人们的情操,提升整个社会的文化素养。综上所述,意识的能动作用通过其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自觉选择性以及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这些作用共同构成了人类意识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的独特地位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