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增值税减免优惠之后只要满足以下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可以注销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