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派出所偏袒另一方,需掌握相关证据,向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