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息及个人借款利息的约定标准。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标准执行,超出部分无效。个人借款可约定无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或在不超过4倍标准内确定利率。超出4倍部分不受法院保护,借款人支付后可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分析
一、现在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如遇利率调整,合同期限为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调整利率的下一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国家支持的借贷合法利息最高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无效。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结语
在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为3.25%。同时,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在民间借贷中,借款利息的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无效。因此,在个人借款利息的约定上,双方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或者在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确定。超出规定的利息部分,法院将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