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常见的自首问题如下:
1、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自首;
2、劳动教养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自首;
3、翻供后,能否成立自首;
4、供述同一罪行的,能否成立余罪自首;
5、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6、犯罪后滞留现场是否视为自动投案;
7、主动投案后如何界定辩解和翻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