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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出

2024-07-24 05:07:45

该文讲述了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需要提供离婚证、子女户籍、出生证明、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如子女年龄尚小且无户籍,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向有子女监护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户籍。根据离婚证上载明的子女所有权内容,还需要到子女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迁入证明,由当地派出所申领《准迁入证明》并办理入户手续。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则需要提供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和相关的证明

法律分析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通常会随同父母中的一方迁出,与另一方无关。需要资料与步骤如下:

(一)离婚证;

(二)子女户籍、出生证明、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

(三)子女年龄尚小,无户籍的,须凭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等资料,向有子女监护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户籍;

(四)根据离婚证上载明的子女所有权内容,到子女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迁入证明,由当地派出所申领《准迁入证明》(加盖居住地委员会证明章);

(五)子女户籍所在地准入证明,并向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明;

(六)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孩子户口一定要迁出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三、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一)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二)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三)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四)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五)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结语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通常会随同父母中的一方迁出,与另一方无关。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离婚证、子女户籍、出生证明、夫妻户口本等,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并到子女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迁入证明,由当地派出所申领《准迁入证明》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只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离婚证、孩子已上户口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的户口本等,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如果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一十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零九条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