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标准包括:持凶器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随意殴打弱势群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标准是持凶器恐吓他人;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恐吓他人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与法律适用
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与法律适用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定罪与量刑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的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罚金。定罪标准主要包括故意寻衅滋事的行为要件和情节轻重的判断标准。法律适用方面,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及刑罚的适用。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社会影响等因素。最终,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判决并量刑。
结语
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既包括持凶器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等情节,也包括殴打弱势群体、扰乱公共场所等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并依法判决并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