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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给子女需什么手续

2024-07-24 05:36:27

本文主要介绍了赠与房产给子女需要的手续和费用,包括房产评估、赠与公证、缴纳税费和办理过户手续等。同时强调了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父母赠与房产时还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和公证费等费用。房产赠与子女协议书应写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关系、赠与理由、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基本状况和坐落地点,以及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和签名或盖章、日期等。

法律分析

赠与房产给子女需要以下手续:

1.带着相关资料,与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

2.进行房产评估;

3.办理赠与公证;

4.缴纳税费;

5.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父母赠与房产的费用

1.契税:需缴纳3%的契税,应缴纳税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印花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能低于200元,具体收费要看各地区的规定,根据国家级部分城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要办理的。

4.附加税:附加税是由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增值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三、房产赠与子女协议书怎么写

房产赠与子女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拓展延伸

赠与房产给子女的协议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赠与人和受赠人:明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信息。

2.赠与的房产:明确赠与的房产的所在地、面积、权属状况、使用权、价值等基本信息。

3.赠与的时间:明确赠与的时间,即赠与的生效时间。

4.赠与的方式:明确赠与的方式,即通过现金、房产或其他方式进行赠与。

5.赠与的用途:明确赠与的用途,即赠与的房产是用于什么目的,例如自住、投资、出租等。

6.赠与的限制:明确赠与的有限制,例如限制赠与的面积、年限、用途等。

7.赠与的撤销:明确赠与的撤销权,即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受赠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赠与。

8.赠与的变更:明确赠与的变更权,即赠与人可以随时变更赠与的房产、用途等,受赠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

9.赠与的争议解决:明确赠与的争议解决方式,例如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10.其他相关事项:明确其他相关事项,例如赠与人的要求、赠与的生效条件等。

以上是赠与房产给子女的协议书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但是具体协议书的内容还需根据赠与人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建议赠与人和受赠人在签署协议书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性和生效性。

结语

赠与房产给子女需要以下手续:1.签署确认书;2.评估房产价值;3.办理赠与公证;4.缴纳税费;5.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父母赠与房产时,需缴纳契税、印花税和公证费。房产赠与子女时,可签订房产赠与协议书,明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关系、赠与理由、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状况和坐落地点,以及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和签名或盖章、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