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农民工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明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参考这些凭证来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招聘记录和考勤记录等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农民工劳动关系关系的认定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和程序
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首先,劳动合同是认定农民工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其次,工资支付是关键指标,应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时间也是认定的重要因素,农民工应按法定劳动时间工作,并享受休息、休假权益。此外,劳动保护也是认定的重要标准,雇主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购买工伤保险。最后,认定程序通常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综上所述,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应综合考虑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时间和劳动保护等因素。
结语
农民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应综合考虑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时间和劳动保护等因素。劳动合同是重要依据,工资支付应按时足额,劳动时间应合法,劳动保护应提供安全环境。认定程序通常包括调解、仲裁或诉讼。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二条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