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限。赠与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未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可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拓展延伸
房屋赠与后子女是否具有撤销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后的子女通常不具备撤销权利。一旦房屋赠与完成,赠与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子女,赠与人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子女作为受赠人,享有合法的产权和使用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赠与存在欺诈、胁迫、错误等情形,子女可能有撤销赠与的权利。然而,这需要在法院进行诉讼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赠与存在上述情形。因此,一般情况下,子女在房屋赠与后是不具备撤销权利的。重要的是,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撤销赠与,例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或未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等。赠与人的撤销权通常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需要注意的是,在房屋赠与后,子女一般不具备撤销权利,除非存在欺诈、胁迫或错误等特殊情况,并且需要在法院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