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临终关怀创始于二十世纪60年代创始人是桑得斯博士。临终关怀创始于20世纪60年代,创始人为桑得斯博士1967年在英国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圣克里斯多弗临终关怀医院”,英国也是临终护理工作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临终关怀的道德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临终关怀符合生命价值论和公益论原则,彰显了人道主义精神,体现了生命神圣、质量和价值的统一,强调义务论和公益论的统一;二是临终关怀反映了现实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三是临终关怀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四是临终关怀避开了安乐死的道德难题,是一种更容易为人们接受的临终处置方法。临终关怀的伦理要求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识和理解临终患者:表现在同情和理解临终患者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在理解的基础上以最真诚、亲切、慈爱的态度对待患者;二是保护临终者的权益:表现在尊患者的利益和权利,保守隐私、保留生活习惯、尊重其留下的意愿等;三是尊重满足临终患者的生活需求:表现在同情和关心临终患者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