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遵循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