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包括经济困难的公民、盲、聋、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外国籍被告人。受援人在援助过程中有权了解进展情况,并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同时,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来代理请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抚养费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是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法律分析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二、法律援助的申请方法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5、条件同上。
结语
法律援助适用于具备条件的公民,包括有合法权益需保障且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法律费用的人。对于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刑事被告人,以及其他残疾人、老年人的刑事被告人,经济困难且无法聘请辩护律师的,也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外国籍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有权了解援助进展情况,如承办人未履职,可以要求更换。当受援人因援助案件获得较大利益时,应支付服务费用。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体方法可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第四十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律师协会第四十三条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第四十一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