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离婚时夫妻应分担照顾子女、照顾老年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的责任。如果另一方生活困难且无过错方,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相应的补偿。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隐藏、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承担了较多照顾子女、照顾老年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的责任,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向另一方请求相应的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且付出较多的时候,该方才可以依法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并不是谁提离婚谁就要补偿。
二、离婚时请求赔偿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赔偿不同于补偿,当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一方出现上述法律规定情形之一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应该按照上述规则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离婚时请求赔偿的条件和分割规则已经在上述法律规定中详细说明,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且付出较多的时候,该方才可以依法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并不是谁提离婚谁就要补偿。另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出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