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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摩托车需要合格证吗

2024-07-25 22:26:00

本文介绍了车辆合格证的作用和重要性,解释了新车无证和年检摩托车需要合格证的原因。文章列举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要求,强调新车无证相当于“黑户”,同时还是车辆上牌和购买保险的有效凭证。年检摩托车需要合格证,摩托车年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机动车牌证的申请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的原件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合格证原件和机动车检查记录表。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

法律分析

车辆合格证是机动车生产企业印制并随车发送的证明车辆合格的法定文件。通俗的说,车辆合格证就是车辆的“身份证”,新车无证相当于“黑户”。同时,该证还是车辆上牌和购买保险的有效凭证,没有合格证就不能正常上牌,部分险种也不能生效。

二、年检摩托车需要合格证吗

年检摩托车需要合格证。

摩托车年审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机动车牌证的申请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的原件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合格证原件,和机动车检查记录表。

三、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结语

车辆合格证是机动车生产企业印制并随车发送的证明车辆合格的法定文件,它是车辆的“身份证”,也是车辆上牌和购买保险的有效凭证。对于年检摩托车来说,需要准备机动车牌证的申请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的原件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合格证原件,和机动车检查记录表。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一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超过规定期限的车辆则无法上牌或购买保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附则第九十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