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买房定金退还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购房时支付的定金并非所有购房合同中都可以退还,具体情况需参考合同约定。同时,尽量
法律分析
一、关于买房定金退还问题。
2、若您在买房时支付了定金,但在后续不再需要购房时,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如双方达成一致,定金可以退还。但请注意,定金并非所有购房合同中都可以退还,具体情况需参考合同约定。因为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解除。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定金一定是不能退还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样安全性要高一些。
2、继续观望
降了息,也免了税,房价也合理很多,现在买房确实是成本低了不少。但在宏观经济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这些政策还将会继续加大力度。应该说利率还有一定的下浮空间,而税费的减免甚至补贴还有巨大的空间。最关键的房价估计还有5%-10%的下降空间。
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显效需要6个月的周期,“双降”是始于去年9月中旬,所以到今年3-4月份效果才会明显。
3、尽量考虑二手次新房
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相比期房来要安全许多。在国家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从5年降至2年以后,这些次新房的优势明显体现出来。
4、可以通过售楼部以外的其他渠道购买新房
由于销售不利,开发商都在绞尽脑汁寻找各种销售渠道。除了二手房中介外,有的开发商还会通过媒体、银行、大企业等进行一些团购活动。这些渠道一般都可以比售楼部优惠许多,这也是目前这个尴尬情况下开发商“暗降”的主要方式。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购买房屋的话是需要缴纳定金的,这在当代的中国是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习惯。因为开发商会要求缴纳一定的定金,保证双方是能够顺利地签订购房的合同,如果之后因为购房者的原因不想要这个房屋的话,就可以通过跟对方协商退还定金的方式来处理。
结语
买房时支付的定金是购房合同中常见的一种保证方式,但在后续不再需要购房时,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还定金。但需注意,定金并非所有购房合同中都可以退还,具体情况需参考合同约定。同时,在购买房屋时,应尽量选择品牌开发商,以保障购房安全。另外,在购房时也应注意避开问题开发商的期房,并尽量考虑二手次新房。最后,如果购买新房时遇到销售困难,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渠道购买,如售楼部以外的团购活动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