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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职工产假规定

2024-07-25 22:08:50

对于男职工的产假,国家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但是在某些地方的相关法规中有规定男职工享有陪产假,例如北京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可以由男方享受30天的奖励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性可向公司申请产假回家待产,男性也可向公司申请产假回家看护,只不过男性产假时间较短。

一、厦门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厦门陪产假规定是享受15天的产假,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二、北京休婚假法律新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此外,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需要注意的是: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