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比男方更有利子女成长;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利于子女的生活;3.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更愿意跟自己生活;4.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或婚外情等过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如果双方条件相当,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而男方如果工作稳定、收入高、抚养条件好,则抚养权可能归男方。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女方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女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女方比男方生活条件好的证据;
2、女方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愿意跟女方生活。
二、女方争取到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三、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女方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需要与男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是可以直接走诉讼的程序来进行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孩子的抚养权才能归属于自己。
结语
离婚后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比男方更有利;2.证明自己有利于子女成长;3.证明孩子更愿意跟自己生活;4.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或婚外情等过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如果双方条件相当,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而男方则需要注意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更有利,如工作稳定、收入高、抚养条件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